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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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检察院实行垃圾分类回收

来源: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0

为落实好垃圾分类回收有关要求,利津县检察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集中处理,成为利津县第一家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

在日常工作中,利津县检察院通过楼内电子屏播放宣传语等形式引导干警树立“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绿色观念;邀请垃圾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到院对全体干警和物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强化垃圾分类意识;根据综合楼区域划分,在不同场所合理设置废纸张回收、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小型其他垃圾容器,并在大厅集中设置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多措并举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工作。

干警们一致表示,推行垃圾分类关系到生活环境的改善,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作为检察队伍的一员将用实际行动践行垃圾分类理念,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