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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检察院与县红十字会举行《利津县红十字司法救助捐赠资金管理办法》会签仪式

来源: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0

    为扎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11月15日下午,利津县检察院与县红十字会举行《利津县红十字司法救助捐赠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会签仪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象文,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君霞出席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宋绍青宣读了该《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16条,从概念、募集原则、募集方式、使用原则、适用程序等方面对司法救助捐赠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创新救助机制,在对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困难当事人救助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将特定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纳入救助范围,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宋绍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