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召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席会
来源: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次数:0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根据山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5月10日下午,利津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召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席会并举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仪式。县关工委副主任王建安,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任传玉,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鹏出席会议,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洪芬主持会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三部门联合会签了《利津县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县妇联副主席李岩对会签文件进行了解读。王鹏同志介绍了县检察院近年来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及与妇联、关工委协作配合取得的成效。
王鹏同志与任传玉同志共同为利津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任传玉同志为涉案未成年人“成长守护人”颁发了聘书。
王建安同志对县检察院、县妇联推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落实作出的努力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要高度重视、转变理念,把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作为重要切入口,将预防犯罪的关口前移;要部门联动、认真落实,加强部门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提升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用好资源、形成机制,充分利用“成长守护人”专业资源,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构建成果转化机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推广深入乡镇、社区。
会后,参会人员共同参观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家庭教育指导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需求的现实需要,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的明确要求。近年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探索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的有效途径,下一步工作中,县检察院将全面加强与团委、妇联、关工委、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实做细,增进家庭幸福美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