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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到利津县检察院参观交流

来源: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2-18 浏览次数:0

    2月17日下午,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卞宜良一行到利津县检察院参观交流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利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象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洪芬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并座谈。

卞宜良副检察长一行实地参观了利津县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室、同录工作室、检察听证室等,详细了解了利津县检察院认罪认罚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情况,并围绕办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进行座谈交流。

卞宜良副检察长一行对利津县检察院的认罪认罚同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是保护当事人权益和监督检察官办案的有效方式,值得宣传和推广。

何象文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将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同时希望双方结合区域实际和工作实际,互相借鉴工作中的特色经验和创新做法,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全面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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