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一行到利津县检察院调研
来源: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09月30日上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一行五人到利津县检察院调研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金强、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开封、利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霞等有关同志陪同,河口区检察院、利津县法院派员参加调研。
与会人员参观了认罪认罚具结室、检察公开听证室、认罪认罚工作室等,参观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利津县检察院和河口区检察院就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合法性机制作了汇报,与会人员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周长军院长对利津县检察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利津县检察院的先行先试具有新的拓展,特别是在坚持依法办案、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证据开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下一步将继续保持与利津县检察院的联系,安排专人对接。
王霞检察长表示,调研组的到来带来了最前沿的学术理论和新的启示,这是理论与实践的碰撞,利津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合作,增强检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王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