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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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5-20 浏览次数:0

—— 2020年5月20日在利津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县委“148”工作体系,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均衡发展。圆满完成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年会观摩任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刑事执行检察两项工作获县委和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13人次获县级以上表彰,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来院视察时给予充分肯定。
   一、坚定政治责任担当,聚力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惩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5人,其中巴某某、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80余万元,两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和两年有期徒刑。积极助力脱贫攻坚,联系省定贫困户40户,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0余项,提供救助金2万元;为帮扶村协调、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实施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工程,被评为全县“下派帮扶工作优秀单位”。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人,其中2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针对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农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涉黑恶犯罪专案组,入额院领导担任主办检察官,全力巩固扫黑除恶战果。全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7人,已提起公诉13人,追捕、追诉漏犯7人,成功办理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查卷宗近400册。其中,宋某某、张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两名主犯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六个月。坚持扫黑除恶“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对一起涉黑恶案件依法改变定性。坚持打财断血,监督查封涉黑恶财产137万元。坚持源头治理,及时通过媒体发布工作动态,开展宣传20场次,既做“护法卫士”,又当“普法先锋”,有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健康开展。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惩强揽工程、干扰生产、扰乱经营、盗窃等侵犯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利的犯罪,起诉向企业高利放贷、“软暴力”讨债等犯罪10人,成功起诉盗窃某企业原油一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围绕风险防控,梳理涉企常见罪名,向企业预警刑事风险点。深挖管理漏洞,提出防控建议,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围绕企业需求,出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院领导带队开展“检答入企”活动20余次,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整版报道。
   二、回应人民群众呼声,聚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9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3件142人,经审查已批准逮捕76件9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4件281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151件192人,无错捕错诉和判无罪案件,其中胡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着力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办理“黄赌毒”“盗抢骗”、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42人,成功起诉李某等网络开设赌场一案,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着力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批捕、起诉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传播淫秽物品等案件22人,其中21人已被判处刑罚。批捕、起诉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涉案金额300余万元,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着力维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批捕、起诉的全市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审查和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共审查卷宗550余册。审查和提起公诉的市投资促进局原局长霰景亮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提前介入市监委调查,涉案金额800余万元,霰景亮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维护促进全县信访稳定。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承诺,全年共妥善处理来信来访64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7万元,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做好稳控工作,在重大敏感节日期间集中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对重点信访案件逐一筛查、逐案评估,制定防范预案;协助市领导化解一起十年信访积案,连续多年保持涉检信访“零积案”、赴省进京“零上访”。
   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建成全省首家规范化工作室,值班律师见证签署具结书137人次。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位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制作的动漫短片被市检察院推荐在全市看守所循环播放,并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全市认罪认罚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检察日报》作了集中报道。
   全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发布我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白皮书(2016-2018)》,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完善犯罪防控机制。强化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共开展心理疏导、谈心教育16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办理一起强制猥亵案过程中,及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开展司法救助,现已顺利考入大学。强化检校合作,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院领导带头开展“第一堂法治课”“家长课堂”等活动13场,覆盖12所学校1万余名师生,涉未成年犯罪人数同比2018年下降84.6%,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年文明号。
   三、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聚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15人,对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起诉7人。处理好捕诉与监督的关系,共监督立案、撤案7人,追捕、追诉漏犯12人,书面纠正违法3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把抗诉与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相结合,提升抗诉效果,全年共提出抗诉2件。
   突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全年共办结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一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关注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支持2名老年人提起赡养纠纷诉讼,法院全部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对法院依法作出的正确裁判,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促成息诉和解5件,维护司法权威。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圆满完成司法警察服务保障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同比上升27.3%。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全部被采纳,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和诉前维护公益的目标。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多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检察院+河长办+河务局”协作机制,联合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出击、集中整治,收到良好效果。
   依法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安全检查50次、在押人员个别教育105人次,对12人依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11人。开发建设涵盖检察官电子约见、羁押期限管理等4个子系统的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管理平台,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强化社区矫正监督,上法治教育课3次,集中对司法所走访调研。依法开展特赦监督检察,共全程监督特赦案件12件,保障了特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聚力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坚持以党建统领检察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专题教育12次,利用学习强国、中检网院开展自学,党员撰写心得体会300余篇,开展志愿服务46次,办实事好事20余件,整改案例入选全县优秀案例。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分类定标、积分管理、分色预警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开发党建管理平台,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的精准化、信息化,圆满完成市、县党建工作观摩任务20余次,一个党支部被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持以创新推进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全县“十争”大竞赛、大比武,组织创新项目评选,激发创先争优热情,争取上级院现场会、试点工作4项,承接省、市检察院交办案件14件,1人被评为全县担当作为好干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专业特长对人员重新整合,解决队伍专业化职业化问题。注重人才培养,推荐参加上级院高层次培训20人;举办18期“笃行”读书会,为干警搭建学习交流、思想碰撞的平台;组织推门听庭、公诉沙龙等实训实战17次,多人次被上级院抽调参与专项工作,干警的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坚持以文化凝聚发展力量。把检察文化作为推动检察中心工作的源动力,以环境沁润人心、以活动聚力共进。建设楼层主题文化,通过“我们的故事”等板块让干警在“无声阵地”中潜移默化地增强职业尊崇感。实施“暖心工程”,党组成员定期慰问家属和离退休人员,及时解决难题。丰富文体活动形式,开展部门团建、亲子读书会、户外拓展训练,激发队伍活力和凝聚力。组织参加新时代文明创建实践和志愿服务,开展扶贫帮困、尊老助残等活动200余人次,全力传递社会正能量。
   坚持以严管提升纪律作风。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市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21项60条,用整改成效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11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评议等制度落实到位。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性检务督察42次,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开展专项监督,实现对业务、队伍、事务的全覆盖,全年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共报告捕诉合一等工作4次,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严格落实决议意见,把“两会”明确的任务作为新一年工作重点,把人民关心、关注的事项落到实处。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观摩视察和上门走访60余人次,促检察工作改进提升。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围绕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召开研讨会9次。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案件受理双人审查,纪检组全程监督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推进“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建设,建成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全年为110余名律师提供阅卷、电子卷宗等服务,全力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检察宣传媒介作用,发布新媒体信息330余条,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38篇,1人荣获全国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微电影《迷雾阳光》荣获“平安山东”微视频三等奖。拓宽网上公开渠道,共发布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487条(份),法律文书公开率位居全市第一位。检察开放日常态化,向党外代表、民主党派人士通报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5次,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推动工作的改进提升。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关心、大力支持、真诚帮助、充分理解。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9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标落实县委“148”工作体系,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服务保障的效果还不明显;二是创新能力不强,工作亮点不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缺乏有影响的业务能手和办案专家,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等等。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落实县委“148”工作体系为中心,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抓好理念引领、职责履行、司法为民、改革深化和队伍建设五项重点,着力推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为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更加自觉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集中发力。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坚持以服务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为抓手,保障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助力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落实在具体办案中,把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好,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犯罪,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
   二是更加用力促进稳定、维护公平。坚持用“客观公正”统领检察理念的转变和落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力、平稳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化,做优刑事检察;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做强民事检察;突出抓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做实行政检察;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守护校园安全和生产安全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全面提升监督能力,积极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更加深化改革创新、争先进位。积极参与“十争”大竞赛、大比武,全力做好争试点、争示范、争推广等工作。落实上级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制落实,制定业绩考评办法,做好员额检察官的管理、考核等工作。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落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和执法督察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不批捕、不起诉、申请监督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把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运行。
   四是更加重视提升素质、锻造队伍。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和“全能型”检察官建设,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一起来,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内部监督,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市检察院巡察整改,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防止检察权滥用和司法腐败。大力开展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实战训练,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站在新起点,抓住新机遇,实现新作为,戮力同心,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利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