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度)
来源: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1-31 浏览次数:0——2025年1月7日在利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象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跨越追赶、勇争一流”为目标,以“素能提升年”为主线,以打造典型案例、典型事例、典型人物“三个一”工程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发展,3个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承担1项省级改革试点任务,1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一、时刻牢记服务大局这一重要使命,在护航全县中心工作中保安全、促发展
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实现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用心用力。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62件101人,提起公诉242件323人。突出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办理“7.17专项行动”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7.06”系列开设网络赌场等案件63件159人。其中,准确把握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标准,批准逮捕涉缅北跨境电信网络犯罪31人,30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理的一起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犯罪嫌疑人跨3个县区流窜作案,对酒后驾车人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33起,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起诉职务犯罪5件5人,其中市纪委监委原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韩某某(副处级)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谋深谋实。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打造“利检护航·向企而行”品牌,办理破坏营商环境类犯罪31件85人,1起通过商业贿赂、内外勾结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全省“检察护企”典型案例,系全市唯一。深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7件10人,办理全县首起“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获评全省反洗钱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办理的一起集资诈骗案,针对犯罪嫌疑人造成的5000余万元损失,我院将追赃挽损贯穿始终,追缴保险金、现金3200余万元、房产3套。广泛开展“检察护企·同心聚力”“法治护航助发展”等活动,在6家企业设立联系点,畅通企业法律咨询及控告申诉渠道,为利华益集团、道合药业等企业讲授法治课14次,受众1600余人。
(三)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上提质提效。深入推进“强基工程”建设,聚焦“小切口”制定4个方面11项措施,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提供法律服务46人次。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多方筹措资金,帮助明集乡北董村铺设沥青路面1300余米,改良盐碱地30亩,每周开展“检察服务日”,提供调处纠纷、审查合同等开放性法律咨询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处置信访75件,实质性化解一起持续12年信访积案,采用“调解+救助”模式促成轻罪和解8件,为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9万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新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等活动23次,邀请省检察院巡讲团开展校园法治巡讲,制作的普法动漫被团省委和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展播推广。
二、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思想,在增进民生福祉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打造“利检利民”品牌,扎实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一)全力守护群众生活安康。依法打击民生领域刑事犯罪,办好群众身边的“揪心案”,批捕、起诉“盗抢骗”、故意伤害等犯罪261件337人。严厉打击诈骗犯罪,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办理“司法掮客”诈骗案3件4人,其中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四年六个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惩危害食药安全领域犯罪,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份,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起诉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侵占案2件2人。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发现某村党支部书记遗漏的职务侵占犯罪事实,遂依法追诉,该犯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倾力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凝聚权益维护合力,分别与妇联、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等部门会签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共建横向协同、内外联动的工作格局。聚焦劳动者权益维护,深入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针对劳动者作业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发出检察建议3份,助力营造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聚焦妇女权益维护,召开联席会,办理强奸、强制猥亵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15件20人。聚焦残疾人权益维护,针对盲道损坏及违法占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整改3处,减少视障人士出行隐患。
(三)助力保护县域美丽生态。始终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优先办理、快速介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件39人,获评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办理的“4.15”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将外地化工废液运输至我县非法倾倒,严重污染环境,已批准逮捕11人,并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促成相关企业赔偿900余万元。加强耕地保护,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5件8人。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利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重现公益损害发生、扩散过程和结果,科学评估损害赔偿数额,入选全省检察技术支持检察办案典型案例。
三、时刻牢记法律监督这一根本职责,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强监督、提质效
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监督立案、撤案9件,纠正漏补、漏诉1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完善刑事简案快结“一站式”诉讼模式,批量办理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133件139人,平均办案时长缩短20%以上。做好监管场所安全保障、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参与省、市交叉巡回检察3次,办理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27件,采纳率100%。
(二)持续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提升监督质效,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件。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发现本金数额认定错误,遂提请市检察院抗诉,促成双方再审阶段达成和解,当事人送来锦旗。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理婚内追索抚养费、追索医疗费等支持起诉案件12件,涉案金额53万余元。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办理案件11件。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连续三年将婚姻登记领域作为办理重点,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听证,切实维护婚姻登记管理秩序。
(三)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深化巩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成果,办理案件16件。聚焦新增法定领域,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案件9件,同比上升2倍。持续深化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运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驻检监督联络工作站、乡镇(街道)联系点辐射作用,对一件省人大代表转交的污水管网渗漏线索依法调查核实,厘清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
四、时刻牢记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这一重点任务,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谋创新、求极致
找准服务改革举措落地的着力点,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助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
(一)扎实推进全省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作为全市唯一试点单位,我院高端规划、高位推进,积极争取县委重视、人大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检察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的决定》,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部门履职”的工作新格局。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提起公诉2人,对26名未构成犯罪、但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建议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建成全市首个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中心,建立“一人一档”观护档案,解除矫治后及时封存,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作出不起诉决定7人,有针对性纠偏改错,无一再犯。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联合公安、教育等八部门会签实施办法,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18份,联合团委、教育等部门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排查隐患线索5条,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院被省检察院评为试点优秀单位,工作经验获评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为民实事重点项目典型案例,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转发推广。
(二)深化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府检联动”新格局,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共同推动4个方面10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贯通衔接。探索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就案件管辖权实务问题组织12部门共同探讨,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同步移送行政执法机关处理,共办理危险驾驶、盗窃等反向衔接案件35件,已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26份,有效避免“不刑不罚、罚不当错”问题出现。
(三)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依托数字检察赋能检察改革纵深发展,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6个,成案86件,2个模型在全市竞赛中获奖,1人作为全市公益诉讼条线唯一代表入选全省数字检察人才库。针对家装公司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况,研发装修装饰行业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检察监督数字模型,筛查线索71条,督促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监管。创建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多家宾馆从业人员不依法履行“五必须”要求,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这一内在要求,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中提素能、固根本
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着力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45件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组织“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理论研讨39次。持续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构建“1+3”党建品牌矩阵,培树“利企护航”“利民同行”“利‘枫’和畅”子品牌,与公安、金融机构等开展“联学共建”主题党日,建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临时党支部,多地前来学习交流,被确定为全市党员发挥作用基层观察点。
(二)提升专业素能。深入推进“三个一”工程,设置“夺标扛旗榜”,建立红黄蓝“三色旗”双月晒榜机制,保持“战拼抢”姿态,提振“行干成”精气神。邀请上级院业务骨干参与案例研讨讲评,开展检警同堂培训5期,11个典型案例被推荐至最高检、省检察院参评,6篇法律文书在省、市评选中获奖,位居全市基层院前列。加强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成立县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连续三年入选全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1篇理论文章在全省检察机关征文评选中获二等奖。持续推进“三专”干部建设,依托“法学会会员之家”“利检书苑”常态化实训练兵,优选年轻干警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1人入选全省“双联双评”团队,3人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标兵”“能手”称号,2人代表东营参加全省业务竞赛,均取得优异成绩。
(三)强化纪律作风。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打造“头雁领学+分类研学+支部联学+参观见学”差异化学习机制,邀请县纪委监委作辅导报告,汇编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被确定为党纪学习教育基层观察点。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47件。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核查52次,助推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四)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常态化电话专访、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100余人次,旁听并评议案件庭审33件次,1个案例获评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635条(份),在市级以上媒体平台发稿155篇,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监督理念现代化水平有待持续提升,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着力点、结合点不够精准;二是法律监督质效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距离“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目标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仍有薄弱环节,专业化人才培育还需持续发力,等等。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为高水平现代化强县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一把手导学+分管领导督学+学习秘书促学”的“三学联动”学习机制,擦亮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党建品牌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
(二)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融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办好群众身边的“揪心案”,做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加强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
(三)持之以恒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大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力度,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更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守正创新深化检察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法律监督模式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转变。统筹品牌创建,重点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落地见效,推动跨越赶超迈出新的更大步伐。
(五)凝心聚力锻造过硬队伍。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深入实施“三个一”工程,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一取消三不再”和“三个规定”,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奋斗开创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守正创新、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勇毅前行,为建设高水平现代化新利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