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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推进会暨代表工作站履职党支部设立会议

来源: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融合,9月8日,利津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推进会暨代表工作站履职党支部设立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继圣,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伟,副主任董长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象文及部分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等相关同志参加。

会上,宋继圣同志与胡伟同志共同为“人大代表驻检察机关监督联络工作站”“监察司法领域人大代表履职第二党支部”揭牌。董长岭同志与何象文同志分别为利津街道、凤凰城街道、陈庄镇、盐窝镇4家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试点街镇授牌。董长岭同志宣读了《决定》。

宋继圣同志表示,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决定》,是对利津检察工作的支持,也赋予了县检察院更大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他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勇于担当,能动履职,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擦亮“益心为公,利民同行”公益诉讼品牌。要发挥检察职能,贯彻落实好《决定》各项任务要求。不断完善“人大+检察”协同履职方式,加强双向沟通和动员宣传,做好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转化,以更大协作力度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做好试点工作,更好发挥公益诉讼基层联系点作用。充分利用联系点深挖、研判公益诉讼线索,推动公益诉讼职能向基层治理延伸,实现双方优化建议、代表提案办理与助力公益诉讼检察的双赢多赢共赢。

胡伟同志对县检察院近年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并提出,要充分认识建立人大代表监督联络机制和设立人大代表履职党支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密切司法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各项制度机制。通过健全沟通对接、联合监督、公开监督等制度机制,创新监督联络工作站和履职党支部工作方式方法,发挥代表参与检察工作专业优势,实现党建引领与监督支持有机融合。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监督实效。以监督联络工作站、公益诉讼联系点依托,广泛搜集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积极参与,不断增强监督联络工作运行质效。

何象文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融合履行检察机关“四大检察”监督职能,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为建设法治利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会人员一同参观了人大代表驻检察机关监督联络工作站和县检察院院内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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