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院、明集乡北董村联合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来源:利津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0家是社会最小的单元,女性是家庭的“半边天”。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推动依法治村,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建设、推进家庭教育、倡导家风文明,3月7日,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利津县院、明集乡北董村联合开展“育强妇女‘法律明白人’ 共建法治新乡村”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利津县院工会主席王红艳用群众熟悉的乡音、接地气的语言,从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入手,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内容,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手册、点对点释法答疑的方式,为妇女群众提供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守法明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同时,引导动员更多的妇女群众贡献巾帼力量,争做法治建设的宣传者、参与者、实践者,在生活中以“身边人”的熟人身份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家庭”纠纷,促进法治“好声音”传入基层“神经末梢”,传进千万家。
下一步,利津县院、明集乡北董村将以“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开展为共建载体,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作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的着力点,积极营造和美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村居的良好乡村氛围,以推动家庭文明助力法治乡村建设,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最后一米”的问题,为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夯实根基。
(赵洁)